新加坡房产置业注意事项之一:买卖房时,你的中介“倒戈”吗

房屋买卖时,网络科技拉近了买家和卖家,但中介这个角色仍有着重要意义。不过,在新加坡,中介可不是“中间人”。她/他必须是要有立场的,否则就有可能惹上“麻烦”,甚至是牢狱之灾,这个你知道吗?

借小组的一个话题,做个糖炒栗子吧!

啥?啥?啥? 最后一分钟买家中介可以变卖家中介,怎么“投诚”的?

哦,原来是代表买家,但是卖家本人直接给你中介费了。人家给你中介费,您就“买家中介”变“卖家中介”了啊?倒戈的太快了吧?

哦,这是个曾经的故事呀!那时“案例哥”才入行,可以理解。

我是雷锋姐还是多嘴姐?!还有人给点赞!

真的会这么严重吗???

哈哈哈,看来“案例哥”好幸运哦,没遭老鸟的生吞活剥,善哉,善哉!

这个“代理双方”是啥哦? 看这里:

流汗了没?????

你代表买家,凭啥收我钱呀?凭啥说为我服务呀?——收了,就“挂了”!

为啥这样?????

房地产代理理事会(CEA),把中介的服务分为2种4类:

      2种:独家代理&非独家代理

      4类:为卖家代理,为买家代理,为屋主代理,为租客代理。

旨在要求中介以所代理的客户最大利益出发,比如代理卖家,你就得给卖家找出价最好的买家;代理买家,就得为买家选择好房/争取好价。

而中间人的角色是撮合,是成交,其中某一个的利益可能是受损害的——这个跟房地产代理理事会(CEA)的规定是冲突的!

再来一颗栗子:

多年前,我替我家先生的发小找房,最终确定了一个项目。里面可以挑选的单位不多,其中一个公开房源看了还算满意,就提交的意向给合作的中介,但是这个中介没能说服卖家接受我们的出价。

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居然在一个渠道上,看到了卖家的联系方式。联系卖家,几经谈判后,最后阶段她接受了我们的出价,我先生的发小十分满意这个价格。

卖主有些不死心,签约前还在不停利诱:我多给你中介费,你帮我把价格拉到XX吧!

我:不好意思,买家的预算就到这里啦,贷款呀,现金呀 %…*¥#*……%¥&*((*……%(云里雾里一堆话,总之加钱没门儿,)

如果为了多拿钱,让买家多出一些钱,是太容易的事:刚给他卖掉原来的房子,价格超出他的预期,又是多年朋友100%信任。——客户利益和自身利益,合格的中介都会做出正确的判断。

与卖家见面时,房屋出售合约、介绍费合约都给她签了,并声明:这个是给您介绍客户成功,收介绍费的合约呀,我代表的是买家。

交文件给公司时,前台大姐居然不知道我给的是啥文件——原来她工作多年,就没看过这个

只好耐心解释给她:这是公司法律部制定的文件,在代表买家但向卖家收取介绍费时使用,在商业类文件栏目下。

(注; 公开房源,就是屋主自己发广告,谁带买家给谁钱的这类客户,不会指定单一中介。)

结语:

在新加坡一定要选好中介,全心全意为您服务!

服务卖家,争取最高价格;服务买家,争取最好价格。

矛盾吗?—— 某一交易中,你的中介或是“矛”或者“盾”,只能是其一;买家中介如“好矛”,帮你刺穿不坚硬的“盾”;卖家中介如“好盾”,帮你挡花样的“矛”!

您现在需要“矛”还是“盾”?

新加坡的房产市场,“静水流深”,各种暗流漩涡还是有的,选好中介为您在置业路上保驾护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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