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延长发展商临时纾困措施多六个月,降温措施不变

因新一轮冠病疫情的暴发促使我国收紧边境管控措施,政府宣布即日起为建筑施工时间表受到干扰的发展商,延长三项临时纾困措施多六个月。

这包括把合格住宅、商业和工业项目的竣工期限、同免除额外买方印花税(ABSD)有关的开工与竣工日期,以及外国发展商在发展商合格证书(QC)条规下住宅项目的竣工期限,各延长六个月。至于销售期限则没有延长。

根据国家发展部、财政部、律政部和贸工部昨日发布的联合文告,这将是去年5月6日和10月8日宣布之外的额外临时纾困措施。措施的延长将在近期内为发展商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

以上三项临时纾困措施的延长,都须要符合一些条件。例如,以竣工日期来说,项目的地皮必须是在今年5月7日或之前买下,原本的竣工期限,也必须是在去年2月1日或之后到期。

至于去年6月1日前取得的地皮,则是在之前两项宣布累计的12个月延长期之外,再延长六个月。

政府重申,临时纾困措施不会改变现有的房屋降温措施,以确保房屋价格大致上与经济基本面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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