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钟了解新加坡交房流程

完成购房流程之后, 接下来激动人心的时刻就是交房了。那么,在交房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注意点什么呢?这次为大家总结了一些交房前后的相关事宜,值得收藏哦!

要点速览

你需要知道的要点如下:

当发展商准备交房时,会给买方发出《空置管有权通知》(Notice of Vacant Possession)。

发展商须按照《房屋买卖合约》(Sale & Purchase Agreement)中指明的日期前交接单位空置管有权给买方。

买方在获取空置管有权时应对该单位进行彻底检查,以确保没有缺陷(Defects)。

如果在缺陷责任期(Defects Liability Period)内发现任何缺陷,发展商有义务免费维修这些缺陷。

买方应按照《房屋买卖合约》中的程序,要求维修缺陷并报销维修费用。

买方可以帮助维修缺陷,例如具体指出发展商需要维修的地方。

空置管有权交接

发展商必须在以下时间之前交接空置管有权给买方:

《房屋买卖合约》中指明的日期;

从收到买方支付的,占购买总价25%的款项 (注:买方亦付清之前所有的分期付款)起的21天内。这笔占购买总价25%的款项需要在以下时期前缴纳:临时入伙证 (Temporary Occupation Permit) 已经发放,并且住房项目中的道路,排水和污水处理的工程已经完成的时候。

如果发展商未能在上述日期之前交接空置管有权,则他/她有义务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买方应注意,《房屋买卖合约》中预期空置管有权为估计日期,空置管有权的实际交接可能在此之前或之后。

什么是缺陷 (Defects)?

您应在获取空置管有权时对该单位进行彻底检查,以确保没有缺陷。根据《房屋买卖合约》,“缺陷”指的是由于技艺或材料造成的故障,或者单位未按照《房屋买卖合约》中规定的标准建造。

对于分层住房项目(Strata Subdivided Housing Project) 的单位,《房屋买卖合约》中的“缺陷”一词也包括共用设施和住房项目的缺陷。

如果您不确定单位,共用设施或住房项目是否有缺陷,建议您向发展商要求澄清或寻求专业意见。

缺陷责任期 (Defects Liability Period)

发展商有义务维修该单位,共用设施或住房项目中出现的任何缺陷,从以下日期的12个月内:

发展商实际交接单位空置管有权给买方的日期;

买方收到临时入伙证已发放的通知后的15天,和在住房项目中的道路,排水和污水处理工程已经完成的时候,以更早日期为准。

如果买方在缺陷责任期内的任何时间发现缺陷,他/她应该按照《房屋买卖合约》中规定的程序,让发展商维修这些缺陷。

维修缺陷的程序

当发现缺陷时,买房应该:

以书面形式详述缺陷的细节,并要求发展商做好维修。

要求与发展做商联合检查(可选),但无论如何,发展商应在收到买方发出的缺陷通知后一个月内进行必要的修理。

如果发展商未能在一个月内维修缺陷,买方应书面通知发展商希望让第三方维修缺陷并提供整改工作的估计费用。您应该要求一份估计费用的书面报价。

这份报价仅包含您通知发展商的缺陷。如果发现任何新的缺陷,请按照此过程的步骤1再来一遍。

让发展商有机会进行整改工作。

只有在第3步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发展商未能维修该缺陷的时候,您才需要开始找第三方进行维修,并向发展商报销维修费用。

促进缺陷修复过程

为确保维修工作顺利进行,买方应注意以下事项:

具体说明发展商要维修的缺陷。

出席与发展商或承包商的会面。

如果有在之前通知中没有提到的新的缺陷,要提前通知发展商,以便讨论。

确保受影响的区域无障碍物,如家具和电器,以方便维修工作,也防止损坏您的物品。

买方和发展商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已经维修的缺陷清单。

怎么样,看完之后是不是对交房的事宜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新加坡的发展商一向注重质量和服务水准,即使出现问题,解决和沟通也是方便又快捷。这也是为什么新加坡房产备受投资者喜爱的原因之一。

(资料整理:新加坡市区重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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