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新的执行共管公寓(EC)的条件

要想直接从建屋局购买新的执行共管公寓(EC),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两名新加坡公民;或者一名新加坡公民和一名新加坡永久居民。

二.年龄必须达到21岁。

三.两名申请人之间的关系必须为直系亲属,如其中一名申请人可以是对方的:

配偶或配偶加上孩子

父母或父母加上兄弟姐妹

如果是已离婚的人士想要和自己的孩子联名,那他/她必须是那个孩子的法律抚养人。

未婚妻和未婚夫关系。(待组屋过户时,必须出示结婚证书)

如果申请人为孤儿,他/她可以和未结婚的兄弟姐妹联名申请。

四.收入限制:

家庭收入不可以超过$10,000.

五.私人产业:

如果拥有私人房产,就没有资格从发展商那里直接申请新的EC。如果有人想要卖掉私人房产而购买EC,他/她必须要先卖掉私人房产之后30个月以上,才可以购买新的EC。

六. 购买程序:

申请人要直接从发展商那里购买新的EC, 先要支付5%的定金,签署 OPT。经过核查后,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定金将会全部退回。如果符合购买条件,就必需在9个星期内把首付款付清并签署 Option of Purchase.

如果你需要申请公积金房屋补贴,则必须要在申请EC时将公积金房屋补贴的申请表格交给在发展商。否则,一旦发展商开始处理你的申请,就不能够要求公积金补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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