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组屋种类及相关规定介绍

组屋的种类

一房式:客厅、餐厅和卧室为一体的组屋,现在大部分已经被拆除,俗称“一房半厅”。

二房式:一个客厅、一间卧室,现在只有少数地方还有这类组屋(如:加冷、黄埔、大巴窑)

三房式:一个客厅、两个卧室,是现在修建的最小单位。

四房式:一个客厅、三个卧室。

五房式:一个客厅、一个饭厅、三个卧室的组屋。

六房式:一个客厅、一个饭厅、四个卧室的组屋。1990年代修建的也叫“公寓式”。

双层公寓式:双层组屋单位,一般下层为客厅、饭厅、厨房和储藏室,上层为卧室。

组屋的相关规定

新加坡规定组屋居民在获得组屋后5年之内不可以出租,5年之后允许腾出半套出租,但房主必须与房客合住。2003年开始没有向建屋发展局贷款,也没有领取公积金购屋津贴的屋主,可在住满一年后出售在公开市场上购买的组屋。他们也可在住满10年后,出租整套组屋。

新加坡规定组屋只有本国居民才能购买新房,国内规定只有本市居民可以购买。

新加坡规定永久居民(外来人口、无国籍)只能购买二手组屋,而且对其收入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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